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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怎么备案

2024-11-28 来源:意啼旅游网
第1种观点: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使用方法如下:1、只需要自己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医保部门做一个申请就可以了;2、而自己如果要再去外地生活的话,那么还重新需要备案一次,实际上还是非常简便的,只不过就自己需要往返往医保部门跑两趟。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第九条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材料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等);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复印件等);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复印件等);4、异地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5、自主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第2种观点: 同省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如下:1、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2、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3、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同省异地就医的备案材料有什么1、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准备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参保的证件;2、需要有效的居住证明,其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都可以;3、参保证件就是社保卡以及其复印件;4、接着需要转诊转院确定表以及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5、基本上就是以上资料,当然各地对于备案所需的材料会有略微不同,详情可以和当地医保部门再次确认。同省异地就医怎么报销1、省内异地就医指的是在参保地之外的本省其他地方就医。比如在A省b市参保,但到A省d市就医,属于省内异地就医;2、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就医。若在非定点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3、确保社会保障卡正常。要确保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已在发卡银行激活,激活后才能使用;4、入院时交社保卡刷卡就医。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将社保卡提交医院住院办理窗口;5、医保费用在线结算。医院将通过网上系统对住院费用中的合规报销费用进行在线结算;6、出院时收回社保卡。出院时医院将费用结算完毕后,根据预先缴纳的住院费用和报销费用,计算出个人需要承担的部分,根据费用多少多退少补。完毕后会返还社保卡;7、出院时收取费用详单。医院窗口在费用结清后,将提供住院费用详单和医保报销金额详单。这些是医保报销费用的权威资料,需妥善保管;8、若没有社会保障卡,就不能实现费用网上结算,就需要将出院的各种资料带回参保地社保局进行人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3种观点: 一、异地就医备案是什么意思1、医保异地备案是由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二、异地就医要怎么才能报销1、在异地临时需要就医,可凭异地医院的诊断证明,联系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社保医保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批复,经同意同意,可在指定的异地医疗机构,进行临时住院治疗。之后持相关的费用单据,回医保所在地进行报销;2、因病情或其他在本地无法治疗的,可凭本地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复同意,可前往异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治疗结束后回本地报销;3、有些地区的医疗和转诊是可以进行直接报销的,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进行详细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是:备案(身份证、社保卡和照片等材料去社保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到社保系统中查询)——拿卡就医(拿上社保卡进行住院、出院和结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进行备案,再持社保卡实名就医。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院、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2种观点: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如下:1、异地就医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材料(异地户口或异地居住证或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等);2、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3、代办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材料如下: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等材料;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综上所述,只有提前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才可以享受异地就医报销,如果是长期在非参保地工作或居住,建议提前申请好异地就医备案,以备不时之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2种观点: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使用方法如下:1、只需要自己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医保部门做一个申请就可以了;2、而自己如果要再去外地生活的话,那么还重新需要备案一次,实际上还是非常简便的,只不过就自己需要往返往医保部门跑两趟。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样式见附件),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要做好流入人员的参保(合)信息核查以及登记等工作。第九条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材料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等);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复印件等);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复印件等);4、异地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5、自主转诊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进行备案,再持社保卡实名就医。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通过单位(无单位的通过参保地社保所)到所属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转外就医人员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到所属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院、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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